引擎盖上的哭诉已和解 “金融服务费”到底退不退?(2)
看来陕西全省并未官宣可退购车金融服务费。但奔驰女车主的1万多元金融服务费确实已经获全额退款。那么其他省市曾经为该费用“埋单”的车主该怎么办呢?
昨天(17日),结合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对金融服务费等收费项目有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以“三包”规定拒绝退货合理吗?应该如何规范汽车消费过程?消协有关负责人和与会专家对此进行了回应。
中消协明确: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应明码标价
对于此次事件揭露出4S店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认为,所谓的金融服务费一定是由金融机构收取,汽车4S店没有金融资质,其行为涉嫌违法。
朱巍:“在这个案件之中,梅赛德斯奔驰本身可能有一个金融公司,但是这个4S店绝对没有资质,没有资质却要收取这部分费用,而且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并没有开具发票,这是一个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既没有资质,而且程序行为也是违法的,所以说这是一个违法行为。”
围绕三包问题,当事双方说法不一。车主认为汽车未开出店门,且交车时间很短,车辆本身有问题;而汽车4S店以三包为由,拒绝车主换车、退款,只承诺为其更换发动机。对此,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浩说,三包属于部门规章,位阶低于《合同法》,此次案件应优先适用《合同法》。
汤浩表示:“我们客观的去判断案件发展的过程,我们认为是要优先使用《合同法》,从《合同法》的角度去考虑,店家提供的商品是要能达到合格产品的基础,所以如果他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的规定,那么肯定是要进行退、换。”
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
董祝礼:“交付合格的汽车产品是我们经销商、我们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在汽车销售过程当中,有关涉及到汽车销售本身之外的一些金融服务费应当明码标价,不能强制收取这些费用,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明确四点意见: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企业联合制定的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介绍:
“其实PDI规则是一个行业的自律性规则,但是在这里面作为一个行业自律性的规则,它不应当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限制,尤其它是单方的,企业方面制定的,它既没有征求消费者意见,也没有征求消费者协会意见,它应该听取消费者的不同的意见,来进行修改完善,防止对消费者权利的损害。”
陈剑表示,下一步,中消协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如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聚焦汽车消费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完善;拓宽、畅通投诉渠道,监督企业落实义务等。
据媒体报道,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崛起,汽车金融市场规模早已经迈过万亿大关,且仍在不断增长。但巨量的市场在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监管规则执行和落实都处于虚化状态。随着陕西奔驰维权事件的结束,监管部门开启整治大幕,围绕汽车金融行业、销售机构之间的合作展开监管,弥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短板,让汽车金融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让更多的消费者获益。
央广记者 张明浩 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