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押金银行存管影响退款效率?交通运输部回应
中新网5月16日电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16日介绍,为避免对用户资金退款效率的影响,《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运营企业与相关银行、支付服务机构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在规定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的同时,要求存管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在接到退款申请并核对相关信息后,于当日(至迟次日)向用户退还款项。
资料图:共享单车。 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
近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俗称“共享汽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等。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按照用户资金管理要求存管用户资金。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办理原路退还押金、扣除赔偿款、提取计付利息转账业务。预付资金建立备付金制度,要求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留存资金不得低于运营企业预付资金余额的40%,可提取部分预付资金只能用于运营企业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借贷。
加强用户资金管理后是否会降低退款效率?对此,蔡团结表示,为避免对用户资金退款效率的影响,《管理办法》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和措施。
一是对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资质提出了要求。要求相关银行具有明确的职能管理部门和相应管理制度,具备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账务体系,能够支撑运营企业的各类峰值操作。
二是要求运营企业与相关银行、支付服务机构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
三是要求运营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集中退还及退还期限超期等特殊情况,联合存管银行、支付服务机构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必要时,由运营企业先行垫付资金退还用户押金。
四是在规定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的同时,要求存管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在接到退款申请并核对相关信息后,于当日(至迟次日)向用户退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