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试点方案 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广州12月28日 (郭军 许青青)广东省税务局28日正式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方案》)。为了让该方案在全省范围内落地,该局将按3年4步走的计划阶梯推进,2018年为试点年,2019年为推广年,2020年为提升年。按照该方案的推进目标,纳税人办税效率将大幅提升。
据介绍,《三年方案》从“减少办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减轻税费负担、优化税后流程、规范税收执法”五个方面编制,涵盖了纳税人最为关注和期待的税种申报、房地产交易、发票办理、信息同步共享、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信用等事项。
《三年方案》明确,广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将朝着“五个试点地市+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两大改革创新区域+发挥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两个自贸区创新示范作用”的格局推进。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介绍,为了让《三年方案》在全省范围内落地,该局按3年4步走的计划阶梯推进,2018年为试点年,2019年为推广年,2020年为提升年。预计到2019年上半年,全省范围累计完成44条工作措施,总体完成率达55%以上;到2019年底,全省范围累计完成67条措施,总体完成率达80%以上。
按照《三年方案》的推进目标,纳税人办税效率将大幅提升。其中,实行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将大幅便利每一位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省内跨区迁移时间压缩95%,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结。推行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后,每年将有50余万份三方协议通过网签办理,惠及纳税人50万户。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将再压缩50%,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业务1日内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即时办结。
据悉,2018年,广州市税务局作为全国首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地区,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提供了大量创新经验。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将广东省整体纳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第二批试点地区。对此,按照《三年方案》,广东省税务局紧贴解决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难点,于2018年深入推进“广东税务便民措施30条”,取得重要成果。
广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世桃表示,该局将加强与广东省发改委、省工商联等部门的协作,并通过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在涉税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入合作,探索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举措,为全国贡献“广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