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办:探索巡视方式 破“熟人社会”监督难题(4)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6-18 07: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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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指导意见》专门对组织保障作出规定。一是对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比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原则上现场巡视结束后1个月内听取巡视组汇报,党组(党委)书记听取汇报时的讲话及相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这么做的目的,就是督促党组(党委)听汇报要注重效果,不能搞形式主义。二是明确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办加强指导督导,建立健全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同时提出相关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对人财物统一管理、设在地方的相应机构开展巡视工作时,根据需要加强与相关地方党委巡视机构的协调配合,促进成果运用。三是对巡视队伍建设提出要求。明确巡视干部选配要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配条件,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队伍活力。严明纪律要求,严格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问:《指导意见》规定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组(党委),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可参照本意见,建立巡视巡察制度,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对此如何理解。

  答:虽然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对中管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以及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目前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均探索开展了内部巡视,绝大多数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也开展了巡察工作。为了规范这两个板块的内部巡视巡察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参照要求,明确相关企业和高校可参照本意见建立巡视巡察制度,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对相关企业和高校是否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不作硬性规定,相关党组(党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巡视巡察制度,开展内部巡视巡察工作。二是已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企业和高校,应当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视要求,突出职能责任,不简单套用党政机关巡视工作模式,抓好规范化建设,整合监督力量,注重巡视监督实效,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问:请您谈谈中央巡视办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制定印发《指导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上半年,召开了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前段时间又召开了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这次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出台《指导意见》,是党中央从战略制度、战略格局高度谋划巡视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中央巡视、中央单位巡视、省区市巡视和市县巡察。中央巡视办将坚决落实中央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和专项检查,促进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