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被罚1.7亿元 公司称会对业绩发生倒霉影响(2)
5月16日晚间,江淮汽车再次宣布通告称,北京市生态情况局召开的听证会如期进行,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连系相关动员机厂商当真阐明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在听证会上,针对公司不存在对污染节制装置以次充好,假充排放检讨及格产物出厂销售的行为和念头,不切合相应的行政惩罚条件,作了具体的听证告诉和申辩。江淮汽车称,最终处理惩罚意见尚需期待北京市生态情况局的通知。
据相识,江淮汽车在听证会上提出了四点申辩意见。第一,抽样车辆污染物排放(PEMS尾气检测)检讨及格;第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划定;第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划定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的行为和念头,不切合该条划定的行政惩罚条件;第四,法律机构违反查抄类型,属于措施违法。
不只如此,江淮汽车还提出免于惩罚的意见,但申辩最终被北京情况局复核后驳回。最终北京情况局认为,“江淮汽车告诉申辩意见不影响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免于惩罚的意见不予采用”。
北京情况局要求,接到惩罚抉择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江淮汽车持行政惩罚缴款书缴纳罚款,不缴纳罚款的,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同时,北京情况局暗示,若不平惩罚抉择,可在收到本惩罚抉择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情况掩护部可能向北京市人民当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告状。过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推行本惩罚抉择的,北京环保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月20日,江淮汽车宣布通告披露,停止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当局津贴人民币共计78762238.70 元。
文/本报记者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