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首次披露个人银行卡"套装"如何转运出境(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7-27 0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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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某生是江西新余人,1987年出生。田某生在广东注册了公司,私下组织收购银行卡和对公账户。说到自己的公司,田某生说:“就是每月花一二百块钱租了间房子,买了张桌子放在那里,请人来做法人,不需要他做什么事。”

  田某生说,几个月前有人主动联系自己,说可以收购实名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对方说要做项目,需要的量大,以一套5000元的价格收购。”随后,田某生通过中间人,找人去办理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每人办理4到5套,田某生给他们3000元。凑了21套后,田某生按照对方给的地址发货,“地址上写的收货地点是广西凭祥,21套,顺利的话能赚将近十万。”

  在这期间,田某生还招募员工带人办理账户、银行卡,陆某将是其中一员。陆某将在来到田某生公司前,曾卖过一次用自己信息开办的银行卡、对公账户。

  今年初,陆某将接到电话,对方叫他来广州工作,说是每天给50元生活费,月工资8000元,外加提成。陆某将的工作就是带人去银行办理对公账户、银行卡,给他们安排吃住等。“我带他们去的时候告诉他们,如果银行问起,就说自己是用来开建材批发公司。”

  出卖自己个人信息

  办卡者称“我只管签名”

  刘某平就曾卖给田某生以自己个人信息开办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他是湖南衡阳人,1991年出生,常年在深圳打工。4月初,他在深圳人才市场想找份临时工的工作,当时,他碰到有几个人在招工。

  就这样,刘某平坐上了来广州的车,到达广州后,有人给他安排了住宿,是在一个小旅馆,两个人住一间,刘某平每天可以收到伙食费50元。来广州的第二天,有人来找他带他去办理了一些材料,办完又把他送回旅馆。在这期间,刘某平看到另外还有2个人也被安排住了进来。在旅馆又等了十多天,有人来把刘某平再次带往银行,“资料都是准备好的,我只管签名就可以了。”刘某平说,“当时说办好了给4500元。”

  除了刘某平,还有以个人名义收购他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再转卖的彭某豪。彭某豪1993年出生,初中毕业,家里有两个孩子,“我欠了二十多万,着急还钱。”文/本报记者 高语阳

  打击核心

  针对买卖银行账户行为 央行建立惩戒机制

  目前,央行已经出台了261号文件,建立了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惩戒机制。同时,央行今年出台85号文件,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在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时,在查询、止付、冻结等方面给予一定配合,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和转账管理等。同时,依照规定,个人在同一银行开卡不能超过4张。

  但由于商业银行基数大,不法人员仍可以大量、反复开办个人银行账户,导致涉案银行卡屡打不绝。此外,犯罪嫌疑人通过中介代理即可办理企业对公账户,而企业法人代表本人不用到场。

  对此,广西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成天晓表示,银行卡、电话卡的管控是电信诈骗的“三寸”,不管电信诈骗团伙有什么招数,最终都要落实在钱上、银行卡上。成天晓说,“管住银行卡、电话卡,就是打在了电信诈骗分子的三寸上,腰眼上。”

  成天晓希望,相关环节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把控,加强管理,“比如说,有些地方不法分子直接在人才市场支个桌子,充当办卡中介,组织民工及社会闲散人员集中去营业网点办卡。相关单位应当警惕类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