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2万快件损坏为只赔250元 按比例赔付是否合理?(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7-28 0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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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青报记者发现,近八成的被访者表示,不知道从什么渠道看快递公司的条款。“现在都是网上下单,原来手写单倒是看到过快递条款,现在不知道在哪儿看了。”一家经营淘宝网店的店主表示,目前使用电子单,上面并没有印着条款。

  快递公司真的没有公布条款吗?北青报记者用手机微信登录多家快递公司的“寄件”业务页面,发现《快递服务条款》就在该页面的地址填写目录下,部分还用了其他颜色的字体来表示“醒目”。

  那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呢?北青报记者也注意到,与其他网络服务强制阅读的情况不同,这一条款是默认被勾选的。即使是北青报记者没有进行登录注册,该条款也已经被勾选。而只有点掉默认的勾选,才能点击阅读《快递服务条款》。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当前没有其他法律法规对快递保价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各快递公司都制定了自己的赔偿标准,并以单方制定格式条款的方式印制在快递单上。但快递企业在快递单上列举的条款内容,明显减轻了自身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其内容不具法律效力。此外,默认勾选肯定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