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子长黑水袭城调查:一洗煤厂侵占河道倾倒煤泥(3)
开汽车养护店的薛涛(化名)清点发现,大水过后,自己店里一些没开封的机油已经被冲走,价值六七万元的几台机器因为电机紧挨地面,已经被泡坏,通电后无法启动。据他估算,店里的损失起码在10万元以上。
据张建国事后清点,砖厂损失了12台电机,12辆电瓶车,近30万块成品砖,再加上更换电线、清理污水污泥、误工等费用,砖厂累计将损失80万元以上。
紧挨洗煤厂的另一家砖厂的股东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的砖厂几乎被毁,损失在300万元以上。
洗煤厂长期非法堆放废渣
8月1日下午,子长市委宣传部向新京报记者通报了事故原因:8月1日9时50分许,子长市瓦窑堡街道一洗煤厂2处弃渣点,由于近日连续强降雨形成蓄水池,蓄水池发生滑塌之后,蓄水流入下游一个鱼塘,造成鱼塘溢流,水流又涌入了洗煤厂,后沿沟道进入当地秀延河。
官方提及的洗煤厂,指的是位于瓦窑堡街道桃树洼村与后桥村之间的永兴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厂于2005年成立,法人代表为张三对,经营范围为洗煤、原煤销售。
多位当地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2014年前后,洗煤厂转租给了一位名为栾东明的当地商人。
王志华(化名)是桃树洼村人,曾在一家煤矿负责过安全生产,后来到永兴洗煤厂对面的一家砖厂工作。多年来,他熟悉了永兴洗煤厂上下游的地貌。
8月3日,王志华告诉新京报记者,永兴洗煤厂位于桃树洼沟的一段常年无水的废弃河道中,其在沿桃树洼沟河道向上游至山顶处,长年累月倾倒煤泥,已经筑成了一座“煤泥坝”。
从这座煤泥坝沿河道向下,还分布着一个黄土堆成的土坝和某农家乐建设的小型水坝(即官方通报中的“鱼塘”)。
王志华说,当日“黑水袭城”,正是由于连日降雨冲毁了本就稀松且越积越高的煤泥坝,混有煤泥的山洪紧接着冲毁了下游的黄土坝,从农家乐的“鱼塘”中溢出,最后从洗煤厂里穿过,冲毁砖厂,涌入河道和村里。
王志华透露,永兴洗煤厂以前只洗原煤,产生的废弃物较少,废弃物在厂区的沉淀池就会被处理掉,其中一部分废渣转送给砖厂制砖。栾东明接手后,租赁了桃树洼村一块60亩的土地,开始扩大生产规模,并由洗原煤转为洗“煤渣”,相当于将过去的废渣当作生产原料使用。此后洗煤厂的废弃物猛增,栾东明开始把废弃物运往上游河道倾倒。
王志华的说法得到了当地多位居民的证实。
王志华说,直到溃坝发生前几天,栾东明仍在派人加固“煤泥坝”,他猜测,“他们已经知道,如果不加固,不断增高的煤泥坝很快就会崩塌。”
8月3日早晨,新京报记者在永兴洗煤厂看到,厂区空无一人,大片空地淹没在煤泥之中,一台传送机泡在水池里。多位居民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听说栾东明已经被抓。
8月3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创始委员、环境律师夏军告诉新京报记者,永兴洗煤厂在河道里倾倒废渣的行为首先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中关于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其次还涉嫌违反《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其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