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效应递减 发展托育服务或提升二孩比例10%(2)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李希如曾介绍,2018年,我国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比2017年减少700余万人,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减少500余万人。
延安市统计局也提出,目前的婚育主体主要是80、90人群,其绝大多数是当年的独生子女,大多追求更有质量、更加满意的婚姻生活,其婚姻观、生育观更趋于理性、成熟,导致生育率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生活难兼顾,生二胎的群体目前主要是30~40岁之间的人群,父母大都在60~70岁之间,照顾孩子成长比较困难,从而降低了生育需求。
一系列政策提升生育意愿
李建民认为,如果想提高生育率,要做到三件事:取消生育限制、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消除个人生育赤字、提高生育意愿。“在低生育率国家,生育水平低于生育意愿是普遍现象。”
事实上,为了鼓励生育,全国各省份已经从孕期、产后、育儿等多方面发力,政策大致有以下四类:加大医保支持,推行基本生育免费;延长产假、配偶陪产假(护理假);增加产科、儿科医护力量;推行弹性工作制,支持生育后重返岗位。
比如,目前各地产假大体上可以分为128天、158天、180天三档,配偶陪产假(护理假)时长大体可以分为7天、15天、30天三档。针对异地夫妻,安徽、陕西有延长陪产假的措施,安徽从10天延长至20天,陕西从15天延长至20天。
此外,“没人带孩子”也是制约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尤其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供给不足。
原国家卫计委家庭司2016年委托研究机构开展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调查”发现,近80%的婴幼儿由祖辈参与看护,有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33.8%有托育需求,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60.7%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二孩,28.1%的一孩母亲因顾虑“影响工作和事业发展”而不愿生育二孩
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未入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有“附近没有接收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机构”(30.1%)和费用太高(占21.6%)。但世界经合组织(OECD)资料显示,2014年,OECD的33个国家平均入托率达到了33.77%。
事实上,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在微观层面上有利于儿童发展、母亲健康、家庭关系和谐与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在宏观层面上有助于全面落实二孩政策、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提高社会效率、增加有效劳动供给、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口均衡发展。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托育服务的发展可以带来显著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可以使生育二孩的比例提高8%~10%。”一位人口学者表示。(马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