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 收费3206元(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13 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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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他表示无异议。每一项费用的计算都有明确公式和详细参考标准。”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光华介绍,游客求助后,管委会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先救援、后收费,并及时向游客告知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偿救援规定。

  记者查询本次救援费用清单发现,人员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按照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年平均工资74487元除以365天,乘以周末2倍工资,再乘以参与救援人数来计算;车辆费用则为汤口镇至慈光阁旅游观光车单程票价19元/人乘以参与救援人次;索道费用是玉屏索道单程票价乘以上下双程再乘以玉屏片区赶赴慈光阁救援人员数量得出。

  记者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在《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出台前,有社会公众和广大网友留言“没钱就活该被挂悬崖上”,也有人担心会出现“天价救援”等问题,从本次救援来看,没有出现此类现象。

  黄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它在国内旅游景区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据了解,黄山风景区具有山高谷深、地势险、游道陡等特点,每年都有众多游客进入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户外活动,之前每年都发生不同等级的救援事件,部分游客还存在携带火种进山和野外生火行为,这无疑对景区森林资源造成严重威胁。

  2018年年初,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始起草《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在汇总收集多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思路调整和措辞修改,该“办法”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对企图进入黄山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据统计,2018年7月1日以来,在管委会辖区内劝阻试图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3批41人次。与前一年相比,试图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批次下降了一半、人数下降了45%。

  据了解,国外一些地区和景区早已实行了有偿救援制度。2014年10月,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率先实行有偿救援,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者”,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也在2018年9月1日启动了有偿救援。

  目前《旅游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安徽省旅游条例》《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都对“驴友”进入没有安全保障区域的行为及有偿救援作出了具体规定。

  程光华表示,有偿救援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钱”,也不是搞“天价”收费,而是为了有效遏制擅自进入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或探险的行为,更好地维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生态资源安全,也为了将景区有限的救援力量和救援资金投入到正规游览线路游客的救援救助保障中,加强景区救援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游客满意度和安全感。

  此外,记者发现,也有媒体和网友对有偿救援提出建议:“游客遇险原因,到底是‘任性’,还是存在客观原因,在具体界定上往往比较复杂。”

  对此,程光华告诉记者,黄山风景区将认真采纳媒体和网友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景区救援工作实践,进一步修改完善景区有偿救援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各种情形做好充分预案,提升黄山救援工作水平,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