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疫苗追溯四大平台 全过程追溯让问题疫苗无处遁形(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指出,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推行受阻,说明我国在建立药品全过程追溯体系中,实现各领域信息化整合的难度非常大。药品全过程追溯体系的根本,就是药品生产流通接种等全流程信息数据的整合处理,它实现的关键在于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但是我国卫生疾控体系还涉及免疫规划、不良反应等情况,基层疾控部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使得这样的数据信息共享实现起来会遭遇重重阻力。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合介绍说,疫苗此前分为生产、经营流通、接种,目前仅有生产、接种两段,分属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管理,各自都有相关的信息管理,疫苗生产企业从运输到接种单位以后,追溯链条断裂,后续药品去向并不明确,建立统一规范的药品疫苗全过程追溯体系势在必行。
全过程追溯应统一标准
疫苗管理法的审议通过,无疑对进一步推进药品疫苗全过程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增加一个大大的助力。
目前,国内疫苗生产企业均在沿用此前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为产品赋码,但使用的追溯系统不尽相同,这也导致各系统不能互联互通,无法形成完整的疫苗信息链。
“未来的疫苗电子追溯可以多码共存,但绝不能乱码共存,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是一个重要前提。”张原说。
按照疫苗管理法的要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已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了统一的疫苗追溯相关标准和规范。《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完成了专家评审;即将正式发布的两个技术性文件,规范了应当存储的疫苗追溯数据内容、格式,及数据交换文件的格式和传输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唐民皓认为,经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目前医药流通行业以及医疗卫生领域皆由国家卫健委领导,在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机制的推广实施方面势必会减少阻力,“问题疫苗”将在药品疫苗全过程追溯体系中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