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大V刷单事件:两个涉事账号封禁 高管被调查(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26 17:19:07
浏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买卖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是网络购物合同关系而不是借款关系,“GOGO商城”这种单方面把消费者变为出借款人的通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

  李斌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首先,GOGO商城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退款或者发货义务,如果无法履行网络购物合同,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果其明知没有相关电子产品可供发货,仍然进行虚假宣传,接受消费者下单及货款,则涉嫌构成欺诈。

  他提示消费者,消费者应当选择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的网上购物平台或电商采购相关电子产品,不要轻信经营者所谓产品优惠幅度大、价格低的宣传,增强鉴别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

  本组文/本报记者 温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