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策矛盾致多地多个项目停工 政策“打架”如何解(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30 2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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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部某市的工业园区,一家生物制药企业计划投资兴建新厂房。工业园管委会认为规划的审批权应当下放到园区,只需要管控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等关键指标即可,但市规划局认为审批权在市一级,且厂房的外观设计也要报批。

  对此,杨小军认为,政策打架可能造成判断标准混乱、让群众无所适从。如果再加上执法不一,则可能会带来影响社会公平等负面后果,既影响政策权威,也影响政策执行力。

  “当有群众提出政策打架问题时,有关部门或地方应该做到闻过则喜,这对于完善政策以及政策执行流程,对于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是有益处的。”支振锋认为,遇到新旧政策打架,主管部门应该担负起责任,尽快给出解决方案;遇到不同部门之间政策打架的问题,就应该按程序上报共同的上级部门协调解决,迅速给出解决方案。

  过往的部分案例显示,普通群众遇到政策打架时,相关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解决,也会出现像此次因政策矛盾而被迫停工的情况。“每次去,工作人员态度都很好,但就是不解决问题。”项目有关工作人员说。

  支振峰认为,政策打架问题难解决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某些部门和地方不作为,互相之间推诿责任、踢皮球,对待群众的需求磨洋工、耍派头,而不是真正为群众想办法解决问题。

  “如果出现政策打架现象,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这些地方的依法行政水平、吏治水平,也能够检验出这些地方党风政风建设、学习教育活动是否落到实处。”支振峰说,政策打架不仅暴露一些地方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而且也是对当地解决问题态度的一种考验。

  支振锋认为,解决政策打架问题,化解某些地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键一点是靠加强监督,让群众有更多的监督渠道且让群众监督真正管用,同时加强舆论监督。

  纠偏力度必须加大

  真正杜绝依靠法治

  政策打架不仅会让企业“受伤”,还可能对普通人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因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再婚生育二孩政策不同,某地高中教师腹中5个月的胎儿面临被引产的风险。

  杨小军认为,近年来,通过立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已经解决了很多这样的问题,但有些类似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认为问题不是出在理念观念和认识层面,主要还是出在执行落实层面。”

  杨小军说,从法律角度来看,是由于管理职责权限不清、人为分割、政策审查把关不到位,以及纠偏力度弱等所致。减少政策打架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应该从加大纠偏力度入手。无论是遗留问题还是正在执行的问题,只要出现政策打架,一方面是寻求官方解决渠道,即双方的共同上级政府负责解决。如果无法解决或者超过一定期限不予解决,上级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另一方面是寻求司法解决渠道,受此影响的个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有权诉诸法院,由法院判决适用哪个政策合法有效。

  支振峰认为,应该运用法治给群众撑腰,通过不断完善行政诉讼法,给群众在法庭上讨回公道的机会和渠道。也就是说,无论政策打架的受害者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的一些方法和途径其实在现行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但是实践中执行不到位,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多。这不是制度设计问题,而是制度执行问题,执行之所以不到位,根本上还是行政管理中某些顽疾的干扰。”杨小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