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泳不冲淋、在泳池搓澡…谁来还游泳池一份“干净”(3)
据李贤冠介绍,国家在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中规定,游泳场所应该在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标志,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进入泳池游泳。“这种警示标志主要是起到警示作用。 我们要求游泳场所的经营者在泳客入水前,要对泳客进行基本健康检视。”
李贤冠认为,通过健康检视,发现游泳者有明显的皮肤病,可以要求其离开游泳场。“对于有严重皮肤病的病人,我们往往是采取加强宣教、加强警示,要求经营者加强泳客健康检视、及时劝离等措施。当然我们广大泳客也要有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