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者无罪后的16个月:赔偿花掉近一半 正打离婚官司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9-03 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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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忠林无罪后的16个月:国家赔偿花掉近一半,正打离婚官司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实习生 王伯文

  才领证7个多月,刘忠林把小自己22岁的妻子告了,要求离婚。2019年9月3日上午,这起离婚官司将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开庭。

  “被这个女人骗惨了。”刘忠林咬着牙说。他把今年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又用黑笔标记出给妻子的支出款项,据此要求女方返还房、车等价值近百万的财产。

  刘忠林今年已经51岁了。他被宣判无罪时,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长最久的“蒙冤者”——因为一件发生在1990年秋末的命案,他以“杀人犯”的身份坐牢25年后,又过了两年多,才等到无罪判决。

  无罪后,他获得了当时同类案件最高的460万元国家赔偿金。高额的国家赔偿金没能帮助刘忠林回归正常生活。无罪后的16个月以来,他已花掉460万元的近一半,尝试组成家庭、融入社会。然而,曾承诺与他过日子的女人被他告上法庭,加盟的食品店运营仅一个月就关张了。

  刘忠林似乎又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论是男朋友、女朋友,都不敢交往,怕被骗。”

  开店失败后,刘忠林至今没有活计,无收入来源。问及未来的打算,刘忠林透露着失望,“我都五十了,还能活几年?还能干啥呢?”

刘忠林提起离婚诉讼,9月3日上午开庭。受访者供图

刘忠林提起离婚诉讼,9月3日上午开庭。受访者供图

  相识两月结婚,为女方买房、买车

  1990年10月,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村民在清理河道时挖出一具女尸,时年22岁的刘忠林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1994年7月,辽源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忠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次年8月,吉林省高院裁定核准刘忠林死缓。

  通过减刑,刑满释放时,刘忠林已48岁。又等了2年多,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刘忠林故意杀人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

  无罪后,刘忠林最想有个“家”。他曾不止一次地抱怨,他最好的年华都在牢狱中度过,“要没(被冤枉)这事儿,我孩子也应该挺大的了,现在,弄得我挺寂寞的。”

  2018年,在亲戚的介绍下,刘忠林开始尝试“相亲”。

  2018年中旬,刘忠林曾有过一段短暂的恋爱。当时,刘忠林与一名叫做宁宁(化名)的女子相处并同居,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二人在国家赔偿的使用方面产生分歧,导致分手。

  当时,由于国家赔偿尚未确定,刘忠林先行向吉林高院借款50万元,用于购房等开销。宁宁不同意刘忠林买房,坚持希望刘忠林用这笔钱迎娶她。思虑再三,刘忠林最终选择了买房,“我没敢给彩礼,我怕她骗我。”

  2018年10月21日,刘忠林用吉林高院的借款在辽源市东丰县买了套新房。新房是两室一厅的全新装修,有81.61㎡。以米色为基调,室内装修得干净而简洁。

  2018年12月,经亲戚介绍,刘忠林认识了小范(化名)。小范出生于1990年,比他小22岁,离异并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刘忠林倒并不介意,他说,小范朴实、不谈钱,是个真心实意、踏实过日子的人。

  才相处了半个多月,刘忠林便计划和小范结婚。如今刘忠林回想起来,决定和1990年出生的小范结婚,全是因为她的一句话:“我会给你生个孩子”。小范的承诺激起了刘忠林对“家”的向往。即使小范要求先给她买房、再领证,刘忠林也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