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觉中国“碰瓷”案了解著作权 热点案件变普法课(2)
8月3日,鹤壁市公安局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8月4日,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对偷瓜者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尤陈俊认为,“和稀泥”式的执法其实是没有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没有意识到“执法过程同时也是普法过程”这一理念。
尤陈俊指出,“和稀泥”式的执法方式,有时或许会被当事人无奈地隐忍接受,但其处理结果与民众朴素正义感之间的冲突却已埋下,法治社会要强化规则意识,而“和稀泥”式执法给公众带来的认知,无疑会冲击到人们内心深处对于规则意识的信仰。
在尤陈俊看来,民警在处理个案的纠纷冲突时,其并不仅仅只是在解决一起具体的纠纷,同时还以公权力身份向公众展示了其所奉行的行动逻辑和规则。而且,在网络时代,执法者在一次执法过程中是否切实落实法律规则的精神和内容,不仅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及其对法治的切身感知,而且还有可能通过媒体的报道,在网络空间中影响到更多社会大众对于法治现状的看法和信心。
“公平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方式之一。”尤陈俊认为,在当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执法人员在每一次执法时都要充分意识到,其所从事的这种公权力行为,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在整体上承担着一个重要功能,即通过执法者一次次遵行法律规则的公平执法,来潜移默化地强化社会大众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这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
互联网普法讲究润物细无声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用好新媒体开展普法?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抖音号“四平警事”提供了一个好的范本。
“四平警事”通过短视频形式,运用网络化的语言对普法内容再包装,让一些枯燥的法言法语变得更加容易被网友接受。
为此,“四平警事”专门结合热点案件,推出了一系列普法短剧,并对台词进行精心设计,使之更符合网络语言,例如,酒驾是“小酒一喝,跨上摩托,如马踏飞燕”,电信诈骗是“在网上做个木马链接,发个假红包”。
今年1月29日,首届“四个一百”政法新媒体榜单在京发布。其中,“四平警事”荣获“十佳短视频账号”称号。
同样是用新媒体普法,河南省长垣县公安局则是用了另一种方法。
2017年初,长垣县公安局梳理整合各警种部门及110联动单位业务,将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嵌入“平安长垣”微信公众号,搭建了融微服务、微宣传、微举报、微信访、微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微警局”。
长垣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微警局”设有“每日学法”专栏,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事)件,每天编发一篇文章,以案说法、以案析理开展普法教育,真正把普法做在平时、普到基层。得益于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批愿意参与、勇于参与、善于参与基层法治的“长垣群众”涌现出来。
2018年9月6日,“长垣微警局”发布《悬赏通告》,对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悬赏。当日9时40分,王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长垣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王某称,其听闻自己被“平安长垣微警局”悬赏通缉心中害怕,迫于巨大压力,感觉自己走投无路、无处遁藏,便主动投案,供述了其自2015年以来先后5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