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对隐瞒新冠肺炎拒绝隔离治疗人员立案侦查(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10 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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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对每家每户进行排查,并且在各个主干道设置卡点,过往行人和车辆都要进行体温监测,每天还要向县里通报当日排查了多少新的人员。”宋芸说,“乡镇卫生院也是重点排查对象,我们每天都会派人去各个乡镇卫生院核查是否有疑似症状者,如果有近期发热患者,会对其建立一个专属记录库,除了每天记录他本人的情况以外,还会追踪与他有密切接触的家人、亲友的身体情况。”

  刘红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1月24日起,她所在的社区开始动员所有党员、工作人员、志愿者,挨家挨户进行排查、询问、登记,对湖北返回人员进行劝告教育,告知其在家自行观察14天,并每天进行回访直到无任何状况。

  “我们还建立了居民微信群,发送电子邮件和登记二维码,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自行登记。此外,还运用通知、海报、条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流动车广播等各种宣传方式,进行疫情形势、防疫知识和社区工作情况的宣传。”刘红玲说。

  为了防止不明外来人员的进出,刘红玲管辖社区的居民小区都减少了出入口,集中两到三个出入口,并且加强了管控,24小时派人值守,对出入居民特别是新近返京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据宋芸介绍,先进科技手段对于排查隐瞒病情人员,更好防控疫情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电信公司排查有哪些人的手机号出现过武汉以及湖北漫游记录,将这部分手机号搜集过来之后,在通过当地有关部门把每个人的居住地、人名找出来,然后会有专门工作人员打电话过去询问。此外,我们还与铁路部门合作,查询近期途径武汉、从武汉过来的车票信息,从而逐一进行排查。”

  “我们开通了人脸识别系统,以更好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刘红玲说。

  刘红玲认为,除了加大排查力度,测量体温第一时间发现感染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危险降到最低之外,还应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一定要让尽可能多的人充分认识到隐瞒病情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做到不隐瞒不欺骗。最后,还要发动群众的力量,一旦知晓和发现此类情况,立即上报。对于已经发现的感染者或疑似病例,要人性化对待,让他们不恐慌,没有顾虑,及时隔离救治。

  “如果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责任及时向社区举报。”邓先锋说。

  查清来源很有必要

  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贺青华认为,如果这些密切接触者拒不执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既有利于防治疫情的扩散,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密切接触者自身的变化,一旦发病,及时就医。14天后没有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可以解除医学观察。当疑似病例解除以后,密切接触者也相应地解除隔离,可以解除医学观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刻意隐瞒个人情况,拒绝隔离治疗,致使病毒传播扩散的行为,不仅耽误个人治疗,而且会威胁社会公众的安全。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教授认为,刻意隐瞒病情、湖北接触史,并且与他人密切接触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几种不同情况。第一,故意传播新冠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第二,已经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人,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拒绝配合隔离治疗,可以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第三,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