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落马厅官王隆庆被公诉 通报称其17年间受贿244次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28 2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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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发布消息称,陕西检方依法对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王隆庆在担任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勉县县委书记,汉中市副市长,汉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隆庆在任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将单位公款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称,2002年1月至2019年6月,王隆庆担任汉中市勉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勉县县委书记,汉中市副市长、汉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借春节、中秋等节日,操办婚丧喜庆之机,先后244次违规收受43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45.7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及茅台酒、金条、红木家具等礼品。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收受礼金70.2万元。

  最高检当日还发布消息称,山东检方依法对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山东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称,张同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河北检方依法分别对三名落马官员提起公诉,分别是: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社)原管委会主任(社长)、党委书记于山涉嫌受贿案,河北省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涉嫌受贿案,河北省涞水县委原书记王义民涉嫌受贿案。(完)

 

【编辑:郭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