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1400万从业者何处去(3)
对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对从业机构人工繁育种类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已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的,须一律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其人工繁育种群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对从业机构人工繁育种类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或《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已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的,也一律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今后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机构,已取得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予以撤回并注销或申明作废,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国家林草局明确,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机构,依法加重处罚;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
四个“大招”放出后,问题又来了。哪些野生动物该禁?哪些不该禁?该禁的何时禁?那些不容许上市交易的野生动物该如何处置?
“昨天,不忍心又喂了一次。”有养蛇专业户说。这说明,有关部门回应上述疑问,解决养殖户们面临的棘手问题,已经变得十分迫切。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7日召开的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示,正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已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正按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出台后,大量的野生动物,养殖户不能吃、不能卖、不能杀。继续养殖又非法,又花钱。有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是合法的,拿了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但现在情况变了。
对于禁止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动物,常纪文建议采取多种办法来解决。比如国家收购。如果国家不收购,应该给予补偿;再比如动物园收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可以考虑用于科研。一部分可以考虑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放生,补充物种用。另外,中国可以将养殖户养的娃娃鱼、野鸭、林蛙、乌龟、蛇赠给需要生态修复和物种恢复的国家。
“从目前来看,受影响大的主要是一些野猪、虎蛙、蛇、野鸭、鳄鱼、林蛙的养殖户。”常纪文说,不管怎么处置,都应尽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他说,《决定》已明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常纪文建议就补偿问题,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尽快联合出台一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