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富:有条件有能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脱贫攻坚到了一鼓作气、决战决胜的关键节点。决胜阶段最为关键,冲锋时刻愈需奋勇。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克服疫情影响。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分析应对机制,组织驻村干部全部进入工作岗位,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开展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调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规范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设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组织产销对接,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销售难问题。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任务。
开展挂牌督战。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未摘帽的52个县和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的1113个村挂牌督战,督促指导相关省份制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挂牌督战县、村制定作战方案,强化督战督导,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摘帽。
巩固脱贫成果。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制定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保持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摘帽县,及时提醒、督促纠正。继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指导各地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地区,统筹安排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双方签订扶贫协作协议书、中央单位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推进帮扶资金一季度到位,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尽快到位。支持军队开展精准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严肃查处扶贫资金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