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 定价项目缩减近三成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改委16日发布消息称,该机构已对《中央定价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定价项目缩减近30%,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央定价目录》是规范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清单。
据介绍,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巩固近年来价格和收费改革成果。删除2015年以来国家明确放开或取消的价格和收费项目,主要涉及铁路、民航、港口、邮政、银行,以及食盐、代办签证服务、国家储备糖肉交易服务、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公民身份认证服务等领域。
二是突出垄断环节定价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如电力和天然气价格,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将“电力”项目修改为“输配电”,“天然气”项目修改为“油气管道运输”。
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定价职责。如对部分特殊药品及血液的定价部门,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进行了调整。
国家发改委指出,此次《中央定价目录》的修订,充分反映了2015年以来价格改革取得的显著进展。目前,中国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机制,市场调节价的比重超过97%。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主要包括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类16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严格的政府价格成本监管,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本次保留的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等,均属此类。
二是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此类定价项目涉及基本民生需求,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如居民和农业用电、基本邮政服务、商业银行基础服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特殊药品及血液等。
三是暂不具备市场化竞争条件的领域。对处于过渡时期,目前尚不具备市场化竞争条件的个别商品和服务,暂时保留政府定价,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