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贪官二进宫:妻子是“另一只手” 被查后还收钱(3)
2006年3月,薛琼及阳中印(已故)等人投资的长沙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沙市燃气实业公司、湖南金燕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长沙市星典时代项目,该项目报建员为薛琼,并由阳中印、薛琼等人投资的华银公司进行设计,设计住户1322户,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3.2人/户的规定,居住人口应为4230人。为规避《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等规定,设计公司和开发商对住户人数造假,将设计居住人数虚报为3966人。
2006年7月25日,长沙市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该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按规定配置站厕、物管和户外活动场所,小学及社区用房应与有关方面衔接和协调好,建议在5#栋设置托儿所”。2006年8月17日,阳中印向周江提交《请求缓签教委意见的报告》,请求先行办理总图审批。2006年8月21日,周江在报告上签署“同意在单体报建时签署教委意见”,致使星典时代项目在总图审批环节未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导致开发商规避承担建设小学或缴纳增容费的责任。经湖南盛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损失价值为人民币2282万余元。
永兴法院的判决显示,早在2014年2月28日,周江主动到长沙市纪委接受调查,便如实交代了滥用职权的事实。但在第一次判决时,这一犯罪事实并未在指控之列。
因“坦白、自首、退赃”从轻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周江两次被判刑,均因“坦白、自首、退赃”而获得从轻判决。
2016年6月6日,长沙岳麓区法院在对周江的判决中认定,周江接到通知后主动到纪委接受调查,系自动投案;周江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系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前后,周江退出了绝大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
在第二次判决中,周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判决显示,在第二次被查后,周江向郴州市监察委退缴赃款及违法所得达1900万元。
永兴法院认为,周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受贿罪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在未被监察机关宣布采取调查措施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周江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退缴赃款及违法所得1900万元,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2020年2月13日,永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周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周江犯罪所得人民币104万余元,港币10万元,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现年60岁的周江服刑期限为到2024年3月2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