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垃圾?北京市民迎来“灵魂一问”(2)
另外,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
餐饮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提供自助餐的,可以在作出提示后,对超过合理限度的剩餐收取费用。
违反上述规定的商家将面临罚款。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或者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二里庄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将厨余垃圾倒入厨余资源化一体机内。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
将开展3个月专项执法行动
垃圾分类新规实施后,北京市如何对市民进行引导并监管,受到外界关注。
据官方此前介绍,北京市现有垃圾分类指导员2万余人,开展社区宣传、现场指导、分类整理、投放监督工作。
在硬件方面,目前,北京市设置了垃圾分类桶站、分类驿站11.3万余组,共有厨余垃圾运输车1259辆,其他垃圾运输车6412辆,密闭式清洁站、小型垃圾中转站980座。
此外,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检查社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则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资料图:4月23日,北京古北水镇景区及旗下酒店恢复对外开放。(图文无关)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垃圾分类不达标景区将被降级
未来,北京的景区等级评定也将与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挂钩。
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方面介绍,为推动等级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各景区将对垃圾桶及标识牌进行完善。从现有的“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两类设置增加到“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