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肾移植手术窝点:买肾人花55万 卖肾人只得4.5万(5)
与受体舒康被送到医院疗养不同,供体李瑞被送到新河县一处城中村的院子里疗养。苏醒后的李瑞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平房里输液。帮他输液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个子不高,圆脸。案发后,新河警方告诉他,这个人叫许宁。
2020年1月16日,许宁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许宁曾在多年前学过医,但没有行医资格。
在疗养平房的床头柜上,李瑞看到了一个红色透明塑料袋,里面是厚厚一摞百元现金。许宁说,袋子里一共是4.9万元,“四万五是卖肾钱,剩下四千是买肾人给的红包。”
李瑞在这里住了7天,因为不能出院门,没事就在屋里看电视。一名老人每天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为他做饭,但一日三餐不是稀饭就是馒头、面条,每顿饭只有一个素菜。李瑞想吃点好的,就给了老人400元钱,请他买了一条鱼、一只鸡和一些水果。
离开疗养平房是在一天晚上,李瑞被归还了手机、再次戴上眼罩,一辆私家车将他送到了邢台汽车站附近。回四川的路上,李瑞尚未痊愈的伤口渗出血水,身下的褥子都被洇湿了。“直到现在,我都不能长时间熬夜、不能剧烈运动。一跑步,刀口里面就会一扎一扎地疼。”李瑞说。
2018年11月29日,新河县公安局在李瑞做手术的那个小院以及南宫四方宾馆抓获国林等犯罪嫌疑人12名,当时,小院内正准备进行另一例肾移植手术。案发后,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向警方投案自首。
新河县公安局侦查发现,2018年8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国林等人在该小院内开展非法肾脏移植手术活动9次,其中做成手术8次。
虽然警方事后查抄了小院内的手术设备,但2020年1月23日,新京报记者依然在现场看到了疑似肾脏受体、供体的病历检查资料,以及手术刀、引流管、止血钳等医疗器械,一个黄色小桶中有3根缝合针,针上带着血迹。
2019年9月19日,新河县检察院针对这一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团伙向新河县法院提起公诉;11月26日,新河县法院对本案公开审理,14名被告人全部到庭。
据一名河北省法院系统内部人士透露,2020年4月29日,新河县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均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其中,国林、朱森、许宁、纪洪禹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王海滨、刘黎明、李坤、张仑仑、李娇、韩会龙等9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此外,14名被告人及仁济医院所得赃款共计139.9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予以没收的,还有警方在非法手术场地查获的手术床、手推式消毒车、手术无影灯、心电监护仪。
案发后,李瑞和父亲找了律师,还曾到新河县法院咨询,希望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为李瑞争取更多赔偿。李父说,儿子毕竟失去了一个肾,舒康给再多补偿也没法挽回损失。
但律师告诉父子俩,取得赔偿的希望不大,“人家说我这是自愿行为”,李瑞说。
对此,北京的律师殷清利表示,综观此案,卖肾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执意实施,存在主观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主张赔偿,很难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
(文中李瑞、舒康、肖平、葛雄、李芳、宋丽、梁菲为化名)
A06-A07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