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企业降薪自救 劳动者:能理解但不想“被通知”
降低用工成本是疫情下部分企业的自救方法,经过协商,一些劳动者表示可以接受,但也发出心声——
降薪能理解,但不想“被通知”
本报记者 李润钊
疫情对经济运行冲击明显,部分劳动者在复工后面临降薪。降薪、调薪是疫情下部分企业求生的自救方法,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也是当下大部分企业和劳动者面对危机时共同作出的选择。也有部分劳动者担忧,有企业拿“疫情”当幌子违法降薪。面对疫情期间的薪资问题,员工期待更多“话语权”。
4月,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机构艾媒咨询发布了《2020中国“新冠疫期”企业信心与降薪行为数据调查报告》,报告显示,46.6%的受访者表示疫情期间薪资较前6个月平均月薪出现下降。面对降薪,超过54.2%的受访劳动者认为,疫情期间通过协商等合法途径,薪资调整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互信互谅、共渡难关成为大多数企业和劳动者的选择。
不过,《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部分劳动者担忧:有企业拿“疫情”当幌子,在降薪时打违法侵权的歪主意。
博弈:合法降成本还是故意甩包袱
“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了较大冲击,且你公司生产资质不全,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停工停产。”4月2日,博若森(福建)装饰有限公司木作工厂工人齐飞和20多名工友复工还不到一周,便接到了总公司寄来的停工通知。与这张通知一起送到的,还有房东寄来的欠款告知书。由于公司拖欠租金,仓库车间和职工宿舍在当月租赁合同到期后,将被逐一清退。
令齐飞和工友们不解的是,生产资质不健全是2019年9月总公司便发现的问题,为何董事会在半年后才作出停工停产的决定。工友们仔细研究了通知上的各项条款,却没有发现停产后复工的时间。停工期内工人们只能收到每月不到500元的生活费,春节以来被欠下的工资也没了着落。
“这是在克扣我们的工资,逼我们走。”“疫情期间公司经营压力大,要低成本运行,请你们理解。”4月15日,在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齐飞代表工友和公司上海总部的负责人面对面协商。
在协商前,齐飞和工人们查看了公司年报和每月财务报表。企业长期经营不善,资金缺口在去年就已形成。在齐飞看来,疫情成了企业甩包袱的借口,降薪则是变相裁员的工具,“老板想要省的就是那笔经济补偿金”。
协商最后有了结果:企业接受部分职工的辞职申请,并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
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柏涛表示,疫情期间非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停工停产的,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或者视同政策出勤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后,可以按照生活费支付工资,支付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朱柏涛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停工协议和降薪协议时,要注意文书中是否明确约定降薪的幅度和期限,防止被企业“永久降薪”或“超标准降薪”。
担忧:特殊工时制加班费会“蒸发”吗
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厦门某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工人林源静和流水线上的工友们一天都没有休息。她们穿着防静电服在车间里加速赶制防护服订单,机器24小时不停,她们10个小时不休息。
3月,林源静所在的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了特殊工时制。今年1~4月,厦门共开出179张特殊工时制审批通过的通知单,涉及职工107104人。
通过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实现企业生产淡旺季调节。以林源静所在的企业为例,公司可以将未来生产淡季的休息休假调剂用于当下防护用品生产的旺季,职工加班加点多出的工时可在生产淡季时享受相应时长的带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