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7月1日起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生态情况部网站动静,克日,生态情况部、工信部等四部分连系宣布关于调解轻型汽车国六排放尺度实施有关要求的通告。通告称,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尺度,克制出产国五排放尺度轻型汽车,入口轻型汽车应切合国六排放尺度。
资料图:路面上的车辆。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通告指出,对2020年7月1日前出产(灵活车及格证上传日期)、入口(货品入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尺度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答允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尺度的地域(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域,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通告已实施国六排放尺度以外的地域)销售、注册挂号。
另外,轻型汽车国六排放尺度颗粒物数量(PN限值)6.0×1012个/千米过渡期截至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前调解为2021年1月1日前。2021年1月1日起,所有出产、入口的国六排放尺度轻型汽车,PN限值应切合6.0×1011个/千米要求。
通告还称,汽车出产、入口企业作为环保出产一致性打点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划定,在产物出厂或货品入境前果真车型排放检讨信息和污染节制技能信息,确保实际出产、入口的车辆到达排放尺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