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16 07: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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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他人,设立PT网络交易平台及手机APP客户端,通过网上及线下推荐等方式对外宣传,以发行“PT”虚拟货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500美元至5万美元不等的费用获得平台会员资格,承诺高额返利,以发展会员数量、投入资金数量作为计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据,进行网络传销,涉及会员290余万人,涉案金额400余亿元人民币。案发后,陈某等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逃往境外。2019年7月至8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组织江苏警方赴瓦努阿图、柬埔寨等国,协助配合当地警方开展缉捕将上述27名在逃人员悉数抓获并押解回国。

  汪某、许某集资诈骗案

  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汪某伙同许某,以其实际控制的某公司名义,向1万余名受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00余亿元。经查,上述部分资金被汪某用于购买房产、高档轿车等。2018年7月,汪某、许某先后潜逃境外。2018年12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从古巴将许某缉捕押解回国。2019年5月,汪某在墨西哥被当地执法部门抓获并遣返回国。

  施某某等人跨境制售假烟案

  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等人在柬埔寨租用厂房,伙同某烟草印刷公司退休职工王某某,招募数十名工人印刷国内知名品牌香烟包材;同时,从境内买入散烟,在柬埔寨制假工厂包装成品后,非法运入境内销售,涉案金额逾亿元。2019年1月,公安部组织上海公安机关赴柬埔寨开展工作,协助柬警方先后抓获施某某、王某某等13名制假犯罪嫌疑人,捣毁生产、仓储窝点2处,缴获制假流水线3条,以及一大批制假设备和假冒国产品牌卷烟。与此同时,收网行动在国内同步开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捣毁一批制假窝点,彻底摧毁了该跨国制、贩、销假烟网络。同年1月30日,柬埔寨执法部门将施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及部分证物移交中国警方。

  刘某合同诈骗案

  据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境外成立公司,与受害单位签订合同,约定为受害单位代转铁矿石运费45.1万美元给某船务运输公司,但刘某在收到受害单位的信用证付款后,未履行合同将信用证转给指定公司,而是在境外银行变现,造成受害单位经济损失36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刘某逃往澳大利亚。“猎狐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导办案单位强化侦办工作,补充完善证据材料,并及时通报澳方执法部门,提请澳方开展遣返调查。经中澳执法部门不懈努力,2019年12月14日,澳方将刘某遣返回国。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伙同姬某某等5人,通过其控制的2家公司,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以投资韩国酒店为名,以年收益18%高息和每月支付资产收益为诱饵,并对外公开宣传,共向4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1.17亿元。案发后,赵某某、姬某某先后逃往韩国。2017年6月,公安部向韩国提出引渡赵某某、姬某某等6人的请求;2018年4月,韩方抓获姬某某等5人并于同年5月将其引渡回中国,赵某某漏网潜逃。2018年11月,法国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赵某某抓获,公安部随后向法方提出引渡请求。2019年5月,法方批准引渡;同年7月3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赵某某押解回国。至此,该案6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梁某某职务侵占案、合同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