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私家书息曝光增加 有代表委员发起设立禁锢机构(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4 0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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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稿中新增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审稿还将“声音”纳入了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增加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恶搞换脸”;伪造他人的声音、面部表情及身体动作,拼接合成虚假内容,均属于侵犯肖像权、声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