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正面清单来了!狗不在列,家里还能养吗?(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9 18: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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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指出,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类存在交叉管理问题,要求明确蛙类管理划分。为此,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将根据上述划分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并指导各地主管部门推进地方相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关于虎纹蛙,两部门将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时予以明确。

畜禽养殖正面清单来了!狗不在列,家里还能养吗?

资料图:2月14日,重庆乐和乐都野生动物园的孔雀“情侣照”。王成杰 摄

  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为何没列入《目录》?

  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但最终并没有进入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

  对此,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解释,《目录》所列畜禽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其遗传结构和生物学特性与野生动物相比,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本质的变化:一是克服野性,适合群养饲养;二是克服季节性发情的习性,可常年繁殖;三是遗传性能稳定,有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种,生产性能、经济性能显著提高。

  “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不宜列入《目录》,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