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疾控三年流失百名中青年主干 体制改良迫在眉睫(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03 1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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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形成的报告里举了不少案例:重要口岸城市新疆霍尔果斯,当时无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工作“由市人民医院的一个科室负责”。陕西省疾控中心缺乏相应的水电等日常维护经费,各项资金年度缺口约1800万元。

  执法检查报告还指出了人才流失问题。如四川省甘孜州疾控中心,“近年引进本科生26人,有14人辞职”。

  “一流人才搞临床,二流人才干公卫”?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原北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全国政协委员方来英的建议之一是建立“国家防疫官”制度,对疾控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对防疫人员实施特殊补贴制度,鼓励优秀人员进入疾控系统。

  “疾控中心等以技术为核心能力的单位,不能简单套用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薪酬制度,建议特岗特聘、职务职级分开。”他说。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高小玫将人才队伍问题称为“隐而不见”的问题。她说,公卫医师是我国四类医师资格之一,但公卫医师专业地位严重低置,缺乏吸引力,队伍规模远小于其他三类医师。目前,公卫医师执业资格无硬性规定,与临床医师资质落差显著,业内有“一流人才搞临床,二流人才干公卫”的说法。应强化公卫人才的专业性建设,改变公卫医师的执业状况,真正提升公共卫生医师的社会地位。

  她认为,应当准确设定公卫医师职责,并赋予公卫医师相应职责要求的处方权。公卫医师的职责范围,不仅要应急,更要预防;不仅要管传染病,还要预防控制慢性病、老年病等。

  王松灵也建议,可以逐步实行公共卫生机构的准入制度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执业资质许可制度,使公共卫生体系更加科学化、专业化。

  “增加专业人员话语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提出赋予疾控中心一定行政权力的设想。不少人对此表示赞同。方来英认为,应当调整疾控机构的职权范围,使其具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贵阳市副市长、全国政协委员魏定梅建议修订法律,授予疾控部门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和行政监察执法方面的权力。

  曾光对记者说,中国疾控中心对各地缺乏监督权,一般都是“讨论式地、劝说式地”开展工作。20世纪90年代,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分离,“本来有调查权、有一定监督权的单位,没有那部分权力了;本来挺好的一个系统,分成两个系统。”

  高福指出,疾控体系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拥有行政权力”,而在于技术工作能否不受行政干扰,保持独立的技术性和权威性。目前疾控机构承担提出防控策略的职责,但缺乏疫情处置的决策权、话语权,导致行政决策和技术策略脱节,疾控专家只能行使建议权,无法深度参与决策。

  在他看来,存在的问题有:我国的疾控行政职能设置分散,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控和应急等职能分散在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应急办等多个司局,对防控细节问题干预较多,缺少统筹协调。从全国来看,上下级疾控机构之间仅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处理疫情时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

  就此,高福还建议,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管理,将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业务垂直管理,做到全国疾控系统“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