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操场埋尸案”的查看环节:涉案人员一个都跑不掉(2)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怀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杜少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杜少平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12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杜少平等8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法院于2020年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杜少平、罗光忠故意杀人案,对该案其他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书面审理。二审阶段,印仕柏作为二审检察员亲自出庭,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1月10日,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宣判,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涉案人员
一个都跑不掉
怀化市检察院配合怀化市纪委监委在4个月时间内完成对蒋爱国等10名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犯罪问题的深挖彻查,办案中采取外围取证与口供突破相结合的侦查调查措施。以“上级明令开挖操场等指示未得到执行、原办案单位对现场勘查提取到的血迹迟迟不送检、书面汇报材料中隐瞒相关事实和关键证据”三个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破解了案件定性、追诉时效等关键性难题。与此同时,该院积极配合监委的监察调查工作,对监委移送起诉的5名涉案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决定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并提起公诉。2019年11月,经怀化市检察院指定管辖,靖州县检察院分3个案件对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4日至26日,靖州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12月30日宣判,以徇私枉法罪对杨军、黄炳松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分别以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对邓水生、刘洪波、杨学文、蒋爱国等其他8名公职人员判处十四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