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海南自贸港分阶段、分步调试点开放第七航权(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09 2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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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需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各项航空安全、运输管理、航空保安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有关航班正常考核、服务质量管理、机场容量控制等规定。

  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国际航线的运价制定原则,以及技术服务和费率、关税、办事处(分支机构)、商务安排、国内法律适用等事宜,参照我国与该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或相关协议的规定执行。

  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应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安全及服务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备降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线航班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航班执行率、正常性等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外航经营许可管理、航班运营管理等规定处理。

  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加强对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和运行活动的持续监督检查,细化工作要求。

  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安全运行水平进行全面评估。未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按照有关双边航空安全协定、《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采取运行限制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中国民用航空局在海南省政府协调推动下,并按照国家空管委统一部署,会同军航有关部门从整体出发,统筹兼顾军民航需求,加快推进海南地区空域结构性调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优先解决局部空域受限的严重问题。

  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针对海南的机场航班容量扩容方面支持措施,缓解航班旺季时刻拥堵。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时刻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做好时刻的分配和管理,制定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协调的时刻管理机制。

  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海南省内国际航空运输机场应当做好机场保障工作,为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

  《实施方案》称,中国民用航空局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管力量,推动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与海南省的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及时了解试点政策实施情况,共同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政策的落实工作。

  民航各有关单位在试点开放政策实施期间,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效果及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