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分:到2025年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达100万以上(2)
《意见》提出,加强创业培训。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开展创业培训。将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支持有意愿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列支。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深化校企合作,依托大型农业企业、知名村镇、大中专院校等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远程视频、云互动平台、微课堂、融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灵活便捷的在线培训,创新开设产品研发、工艺改造、新型业态、风险防控、5G技术、区块链等前沿课程。
三是提升培训质量。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大力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观摩教学,开设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业经验研讨课。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建立“一对一”“师带徒”培养机制。
《意见》要求,优化创业服务。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县乡政府要在政务大厅设立农村创新创业服务窗口,打通部门间信息查询互认通道,集中提供项目选择、技术支持、政策咨询、注册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各级政府在门户网站均应设立农村创新创业网页专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扶持政策“一键查询”。发挥乡村产业服务指导机构作用,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咨询、土地流转、科技推广、用人用工等方面的服务。
二是聚集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园区设立用地审核要求,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园区等,建设一批乡情浓厚、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建设一批集“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于一体、“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产业链的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帮助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开展上下游配套创业。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培育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组建农村创新创业联盟,实现信息共享、抱团创业。建立“互联网+创新创业”模式,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在线、实时与资本、技术、商超和电商对接,利用5G技术、云平台和大数据等创新创业。完善农村信息、交通、寄递、物流线路及网点等设施,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物流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