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调解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2)
4.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域实行以下费率调解方案D: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阶梯交通变乱相接洽的浮动方案D D1,上一个年度未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15%
D2,上两个年度未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25%
D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35%
D4,上一个年度产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灭亡的阶梯交通变乱 0%
D5,上一个年度产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10%
D6,上一个年度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灭亡变乱 30%
5.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域实行以下费率调解方案E: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阶梯交通变乱相接洽的浮动方案E E1,上一个年度未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10%
E2,上两个年度未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20%
E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30%
E4,上一个年度产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灭亡的阶梯交通变乱 0%
E5,上一个年度产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阶梯交通变乱 10%
E6,上一个年度产生有责任阶梯交通灭亡变乱 30%
(二)将《暂行步伐》第四条修改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较要领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本保险费×(1+与阶梯交通变乱相接洽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个中之一对应的值)。”
(三)将《暂行步伐》第七条修改为:“与阶梯交通变乱相接洽的浮动比率X为X1至X6个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意多个浮动因素的,凭据向上浮动可能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较。”
三、新方案实行时间
上述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停止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竣事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灵活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产生阶梯交通变乱的,凭据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产生阶梯交通变乱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