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 乌鲁木齐警方传递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9-12 18: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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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2日电 1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宣布关于对编造、散布疫情谣言案件处理惩罚环境的传递。传递称,李某等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别离予以治安拘留5日-10日、罚款200元-500元的惩罚。

  传递指出,克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按照群众举报,发明李某等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9月2日,李某(女,45岁,户籍地址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新市区二宫何处有志愿者确诊了,开的商店小区又都封了”的谣言。

  9月8日,杨某(女,27岁,户籍地址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新华凌今天开业做核酸,又有X人确诊”的谣言。

  9月9日,曹某(男,35岁,现住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编造、散布“本日下午新华凌市场发明X名确诊”的谣言。

  9月10日,赵某某(男,34岁,户籍地址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通过互联网在同学伴侣间编造、散布“天山区又确诊X例,经开区万达仿佛又有X例”的谣言。

  9月11日,藏某(男,29岁,现住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通过互联网在同事中编造、散布“来日诰日要封城了”的谣言。

  传递称,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构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打点惩罚法》有关划定,对5名违法人员别离予以治安拘留5日-10日、罚款200元-500元的惩罚。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