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药监局:医药代表不得包袱药品销售任务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30日电(记者 张尼)日前,国度药监局组织拟定的《医药代表存案打点步伐(试行)》对外发布。个中明晰提出,医药代表不得包袱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惩罚购销单据等销售行为。
资料图 中新社发 韦亮 摄
本次发布的《步伐》对医药代表主要事情任务举办了明晰,主要包罗四方面:订定医药产物推广打算和方案;向医务人员通报医药产物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公道利用本企业医药产物;收集、反馈药品临床利用环境及医院需求信息。
另外,医药代表可通过在医疗机构对面与医务人员和药事人员相同,举行学术集会会议、讲座,提供学术资料,通过互联网可能电话集会会议相同等形式开展学术推广等勾当。
《步伐》还划定,医药代表不得有下列景象:未经存案开展学术推广等勾当;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勾当;包袱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惩罚购销单据等销售行为;参加统计大夫小我私家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对医疗机构内设部分和小我私家直接提供捐赠、扶助、赞助;误导大夫利用药品,夸大可能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回响信息可能隐瞒大夫反馈的不良回响信息;其他过问可能影响临床公道用药的行为。
同时,依照《步伐》,医药代表此后要落实存案制。
《步伐》中明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该当与医药代表签订劳动条约可能授权书,并在国度药品监视打点局指定的存案平台存案医药代表信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该当凭据划定实时做好医药代表存案信息的维护,按要求录入、改观、确认、删除其医药代表信息。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有勉励、体现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派药品销售任务,要求医药代表实施收款和处理惩罚购销单据等销售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