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企业家质疑招标造假被认定敲骗财打单 法院重审
河北一女企业家质疑招标造假被认定敲骗财打单 法院重审宣告无罪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河北女企业家张艳质疑招标造假被诉敲骗财打单罪,一审被判无罪后,检方提起抗诉,秦皇岛中院二审认定张艳组成犯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从此河北省高院以张艳敲骗财打单罪的“主观存心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23日,秦皇岛中院作出裁定,驳回检方抗诉,维持此前张艳不组成敲骗财打单罪的讯断功效。
法院裁定书。
23日8时许,秦皇岛中院对河北女企业家张艳案举办宣判。法院裁定认为,张艳的行为不组成犯法。
按照法院重审裁定显示,张艳基于公司好处,按照《采购预中标功效公示》内容,向招标单元提出质疑,属于行使正当权利,切合相关法令礼貌划定,并无不妥。张艳提出质疑并未果真且并不但愿其他人知晓此事,故不能认定其有以提质疑为由向他人索财的存心。
固然张艳在索要钱款的进程中实施了必然的胁迫行为,但在案证据不能解除张艳行为的本意是索要其本身认为应有的债权。该债权是否公道,两边确有争议,故不能因此认定张艳主观上具有犯科占有他人钱财的目标,其行为不切合敲骗财打单罪的主观要件。基于此,法院对检方抗诉不予支持。
宣判后,张艳辩护状师朱孝顶暗示,今朝张艳和她的企业第一要务是规复企业的朝气。现已经羁押921天的张艳也会申请国度抵偿等。
新京报此前报道,张艳在参加某公司招标采购时,对其他公司涉嫌围标串标提出质疑。中标企业老板与张艳相同,要求其取消质疑,并同意付出其120万元抵偿款。张艳在乐成索要抵偿后,于2018年11月15日,被以涉嫌敲骗财打单罪诉至法院。2019年3月18日,法院一审讯断张艳无罪。随后,检方提起了抗诉,2020年3月,秦皇岛中院二审改判,取消了一审讯断,以张艳组成敲骗财打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9月4日,河北省高院以“主观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