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分院:完善重大监视事项案件化治理模式
原标题:北京发明的毒品犯法,浙江来追诉
本报讯(记者简捷 通讯员于淑娟)克日,北京市查看院第二分院收到了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刑事讯断书,判处被告人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芦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本年1月13日,北京市查看院第二分院第一查看部在治理一起运输毒品案的进程中,发明白余某、芦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的备案监视线索,遂将线索移送给了该院的第八查看部。查看官陈咪娜收到线索后实时对接审查,凭据重大监视事项“案件化”治理要求,启动调稽核实措施。经核实发明,两名犯法嫌疑人其时因另一起贩卖毒品的事实已经被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逮捕,并羁押于内地看管所。
“余某、芦某两人无法到案这一‘瓶颈’问题,一方面直接导致我院在捕诉环节无法实现追捕追诉,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备案后的后续处理惩罚。”北京市查看院第二分院第八查看部主任张祥塍汇报记者,颠末多方协调以及就该案备案后续处理惩罚事宜制定事情方案,他们把“破局”重点放在了跨省协调整决这一思路上。
随后,陈咪娜向宁波市查看院治理余某、芦某贩卖毒品案件承办人具体说明白该案的事实及证据环境,发起宁波市查看院从节省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对二人告状时追加本起犯法事实。在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和宁波市查看院告竣共鸣后。4月7日,北京市查看院第二分院向丰台分局发出了《通知备案书》,4月10日,丰台分局对余某、芦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作出备案抉择,随即将《备案抉择书》及本案的所有证据质料移送浙江省公安构造。
5月11日,宁波市查看院追加了被告人余某、芦某向张某贩卖毒品200克的事实,向宁波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颠末两次果真开庭审理,11月11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作出上述讯断。
“我院监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备案侦查,本着节省司法资源的初志,经协调交浙江省查看构造追加告状后获重罪讯断。”北京市查看院第二分院副查看长李辰说,治理该案的进程,也是该院完善重大监视事项案件化治理模式,充实行使调稽核实权,不绝提高备案监视质效的一个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