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宣判一起31人重大涉黑案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2-14 17:25:02
浏览

原标题:湖南津市宣判一起31人重大涉黑案

  本报讯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杨孟安 郭亚碧)克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对鲁爱民等31人组织、率领、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果真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期间,被告人鲁爱民邀集或指使被告人马建木等人多次在津市市新洲镇、白衣镇等地实施寻衅滋事、存心伤害等违法犯法勾当,逐渐树立了恶名,并连续将被告人马建木、曾军、梁锐吸纳为手下,形成了以鲁爱民为首的违法犯法团伙。从此,鲁爱民连续将被告人万加荣、彭道慧、黄猛纳入组织;万加荣、马建木、彭道慧又网罗了被告人卜功元、周炬、梁桂铭、雷樊、廖松文、江宇坤、武俊等人充当手下,均听命于鲁爱民。

  2005年9月9日,以鲁爱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劈头形成,该组织人数浩瀚,布局严密,层级理解,分工明晰,一连时间长达14年。鲁爱民认真组建整个犯法组织并批示组织的运转,直接组织、筹谋、布置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法勾当,系组织、率领者。万加荣、马建木、彭道慧3人直接听命于鲁爱民,均带有马仔,多次批示或介入有组织的违法犯法勾当,均系该组织的主干成员。

  该犯法组织通过恒久实施违法犯法勾当,犯科把持、节制、影响津市市道渣块石运输业、采石业、客运业、烟花鞭炮销售等多个行业,攫取巨额经济好处约3000万元。为了维系组织的保留、成长,壮大组织势力,加强犯法本领,该组织将获取的部门好处用于购置车辆、枪支、砍刀等犯法东西;给组织成员分派好处,布置组织成员承揽工程、参加策划;提供作案经费、逃跑经费、被关押期间的耗费;出资辅佐组织成员逃避法令追究;撮合腐化公职人员,为组织寻求犯科掩护等。该犯法组织为争夺势力范畴、树立犯科权威、扩大犯科影响、获取犯科好处,先后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存心伤害、敲骗财打单、强迫生意业务、犯科采矿、职务侵占、存心破坏财物、挫折公事、聚众打斗、非国度事恋人员纳贿、犯科持有枪支等违法犯法勾当51起,个中利用枪支作案8起;利用钢管、砍刀、管杀等凶器作案16起,致1人重伤、5人轻伤,大量公私财物毁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鲁爱民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率领者,应对其直接参加实施以及组织、率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全部罪行包袱刑事责任。被告人鲁爱民犯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存心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犯科采矿罪、强迫生意业务罪、职务侵占罪、存心破坏财物罪、犯科持有枪支罪、敲骗财打单罪、聚众打斗罪、挫折公事罪、非国度事恋人员纳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被告人万加荣、马建木、彭道慧等30人被别离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