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商标行政诉讼第三人提供虚假证据北京常识产权法院开出“罚单”
原标题:8起商标行政诉讼第三人提供虚假证据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开出“罚单”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20日从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8起商标权取消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举办果真宣判,对涉案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故障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依法举办罚款。
8起案件别离为原告东莞市金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度常识产权局、第三人吉林省绿丛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取消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国度常识产权局、第三人天津中英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取消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原告姚某诉被告国度常识产权局、第三人毛某商标权取消复审行政纠纷6起案件。上述案件中,第三人别离为“绿丛林小屋”商标、“原晒”商标和“茶马古道及图”商标的权利人。
法官先容,上述涉案商标均被他人提出因持续三年不利用取消申请,国度常识产权局颠末复审,作出对上述商标予以维持注册的抉择。取消申请人对复审抉择不平,诉至北京常识产权法院。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经审剃头明,当事人在复审期间提交的发票证据与国度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磨练平台查询功效纷歧致,详细表示在商品名称、商品品牌、销售方及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与实际不符。
综合查明的事实,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定上述证据系伪造,无法证明涉案商标的利用,依法取消国度常识产权局的复审抉择。另外,鉴于上述8起案件中的伪证行为,严重挫折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扰乱正常诉讼秩序,北京常识产权法院对吉林绿丛林公司、天津中英公司各罚款1万元,对毛某罚款共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