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审宣判
原标题:广西“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审宣判
本报南宁12月28日电 (记者 费文彬)本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举办果真宣判:取消原二审讯断,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答应。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状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举办了调稽核实。12月13日,组织查看员、辩护人、诉讼署理人召开了庭前集会会议。12月15日依法不果真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进程充实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利用暴虐的暴力手段奸骗年仅10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灭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弛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法手段极其暴虐,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团结其犯法的事实、犯法的性质、情节及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依法对其不予从轻惩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查看院查看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署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介入了宣判。部门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7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