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宣判一涉黑犯法团体案39人被判刑最高获刑21年
原标题:湖北襄阳宣判一涉黑犯法团体案
本报讯 (记者 王洪 丁俐 通讯员 胥晶)克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常文杰等39名被告人犯组织、率领、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一审果真宣判。对被告人常文杰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被告人郭明安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庄宗良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其他36名被告人别离判处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在案扣押的相关工业予以充公,上缴国库;继承追缴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上缴国库。
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常文杰、郭明安、庄宗良先后网罗被告人王敏、刘培、匡付生、孟国海、张珊珊、王德发、唐远波等人,形成较不变的犯法组织。该组织回收暴力、威胁、强拿硬要可能其他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犯法10起;持械聚众打斗1起,致多人受伤;犯科采矿情节出格严重;对国度事恋人员贿赂;存心销毁依法该当生存的管帐凭证、管帐账簿,情节严重;与他人勾串投标及多起违法勾当。
该组织凭借非法手段获取襄州区唐河、白河砂石策划权,把持襄州区所辖程河、朱集、古驿、双沟等乡镇的砂石策划长达10余年之久。期间,通过设卡收费、暴力管束和有关国度构造事恋人员的犯科掩护,对唐河、白河砂石开采策划勾当形成犯科节制,获取犯科收入达2亿余元。在实施砂石开采进程中,严重违反矿产资源法等法令、礼貌,默许甚至勉励其实际管控的采砂策划户超量、超深度开采砂石资源,犯科采砂2500余万吨,造成河势改变、河岸崩塌、水土流失、生态情况粉碎等严重效果。在长达10余年的砂石策划进程中,仅取得2007年2月至2008年3月和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的采砂许可证。在其他没有得到采砂许可证的时段,仍答允采砂策划户利用抽砂船等禁用的采砂东西,粉碎性的采掘河流砂石,严重粉碎经济和社会糊口秩序。
法院按照各被告人在犯法中的职位、浸染,并综合思量其他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依法作出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