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执行有“阳光”当事人亮堂(3)
此外,河南高院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执行法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否则将有专门人员进行督办。这些措施,打通了当事人及代理人、承办人、指挥中心后台管理三方的沟通渠道,不断推动执行公开向多元化发展。2020年,共注册登录使用微信小程序29549人,涉及关联案件55006件,转接案件执行线索和材料9018份。
河南法院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见证、监督和参与执行工作,让执行工作更有公信力。通过多项“阳光”举措,当事人心中的迷惑得到了及时解答,关心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执行信访数量不断下降。据统计,2020年,河南法院涉执赴省信访数量同比下降了13.77%,涉执舆情数据也出现了下降。
打破“暗箱”——倒逼执行公开责任
对于违反执行公开工作规定,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或者选择性执行,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行为,河南法院积极通过“一案双查”、执行巡查、督导等措施进行排查,坚决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决不手软。
某法院案件承办人晁某某在申请执行人没有书面撤销执行申请的情况下,在执行系统中以终结方式结案,在申请执行人没有申请暂缓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情况下,未对可执行财产进行处置,存在不公开和消极执行问题,被处以警告处分。
某法院执行局法官岳某某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对查封的财产长期不处置,明明有财产可供执行却违规终本,且案件有多名被执行人未被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导致案件久拖不结,其因消极执行行为,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执行岗位。
2020年4月以来,全省法院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纪检部门参加的“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全省法院“一案双查”工作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倒逼执行法官积极作为,尽职履责,推进执行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据统计,2020年,河南法院执行条线结合“一案双查”、执行巡查和督导等工作,先后立案查处问题线索110余条。经过认真评查,分别对部分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了整改,同时对9名违反执行公开工作规定,存在执行纪律、作风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开除、记大过、记过、警告等处分,促进了执行规范,净化了干警队伍,收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对此,河南高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冠华说:“执行不公开,搞‘暗箱’操作,是当前全省法院‘一案双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通过‘一案双查’、执行巡查等措施,倒逼执行公开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查’出好风纪、‘查’出好质效、‘查’出好形象的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2021年新年伊始,一场转变执行观念、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河南法院执行条线普遍展开。“通过这次执行理念的学习和讨论,让执行战线上的同志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找准了突破口,也加深了大家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存在的短板和难点问题的了解。”河南高院执行局干警王伟感叹道。
目前,一个以智能化为依托、以执行公开化为切入点、以立审执协调配合为抓手、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牵引、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现代化的崭新执行理念正在河南法院落地生根,且必将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中不断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赵栋梁 本报通讯员 刘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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