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两判无期后撤诉:房产商被羁押7年 索回财产

光山新闻网 admin 2019-02-02 2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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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判无期后又撤诉的刑案房产商被羁押七年,陷返还财产之困

  11月21日早上九点多,刁继龙来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传达室。他想询问历下区分局经侦大队的相关警官,自己和公司当初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何时能够返还。

  和前一天上午11点多造访的结果一样,了解案情的相关警官不在。此时,距离他走出看守所已经两个多月了。

  现年49岁的刁继龙原是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康公司”)的总经理,也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7年多来,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他先后两次被济南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案件又都被山东高院发回重审。

  最终2018年9月10日,济南市检察院认为刁继龙犯罪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两天后,刁继龙走出看守所。

  他随后向济南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济南中院已立案受理,11月21日,负责国家赔偿案的张姓法官告诉澎湃新闻(),案件还在审理中。

  刁继龙此“劫”,源于一起借贷,而后波及他正在开发的一个房地产项目,案件背后还有办案单位历下区公安分局民警参与放贷的身影。

刑案两判无期后撤诉:房产商被羁押7年 索回财产遇阻

  济南中院已于10月9日立案受理刁继龙的国家赔偿申请。受访者供图

  有民警参与的借贷

  刁继龙最初被抓是因为一笔319万元的借款。他告诉澎湃新闻,2010年时,因为开发项目需要用钱,就找到山东明洋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进借钱,约定每月利息6%。

  此案相关判决书显示,当年9月28日,刁继龙的账户汇入658万元。随即,339万元被董进提走。这658万元是董进通过一名叫齐贵舟的人借来的,约定借款700万元,月利息6%,扣除当月利息后就剩658万,而齐贵舟又是帮着亲家张华联系放贷的。

  齐贵舟的另一身份是历下公安分局民警,也是当时济南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是济南市公安局于上世纪90年代注册设立的,其经营范围为五金、建材、批发、仓储、咨询等,解放路分中心是其分支机构,负责人为齐贵舟。

  据齐贵舟的证言,放出这笔借款3个月前,齐贵州以公司名义与张华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显示,张华委托前者帮忙寻找合作伙伴,并缴纳一定的经济贸易咨询费用:按照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实际履行结束后的总数额的百分之二缴纳。之后齐贵舟开始给张华联系合作业务,董进借款700万元的业务就是齐贵舟联系并经过张华同意全权委托办理的。

  2018年11月22日,历下区公安分局宣传科郭姓科长告诉澎湃新闻,齐贵舟确是历下区公安分局民警,目前已经退休,不存在公安机关所属企业参与放高利贷的事情,对于是否是齐贵舟的个人行为就不清楚了。澎湃新闻多次拨打齐贵舟话无法接通,上述公司也已于2012年1月吊销营业执照。

  在7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董进购买的楷康公司“凤还阁院”10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借期3个月。同年11月,董进又通过齐贵舟向张华借款140万元,用作周转资金,同样采取购买2套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

  到了2011年3月15日,两笔借款都已到期。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接到张华报案,称遭遇董进合同诈骗,警方经过初查,将此案立为董进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当年7月6日,正在一家宾馆会议室组织公司人员开会的刁继龙被警方抓获。次日晚上,董进在一家酒店房间内被抓获。

  根据后来检方的指控,董进与刁继龙预谋,以楷康公司尚未开发的“凤还阁院”楼盘房屋作担保骗取资金,担保物为12套虚假的“凤还阁院”房产。

  刁继龙提供的银行取款业务回单显示,在被警方抓获之前的5月和6月,刁继龙已经将319万元分多次在农业银行转入张华账户。在被抓后的7月8日和7月11日,刁继龙又通过公司副总经理常虹向张华的账户存入339万元。这些还款在法院判决里也得到证实。

  用刁继龙的话说,他根本不知道董进向齐贵舟借钱700万元的事,也不知道什么担保。他已经还了自己的借款319万,并且把董进的借款也还了一笔。

  至于刁继龙为什么帮董进还钱,常虹告诉澎湃新闻说,刁继龙被抓后,她接到刁继龙话,说把董进的钱也还上人就能放了,刁继龙也持此说法。

  随后历下区公安分局向检察院提请以合同诈骗罪批捕刁继龙,但2011年8月13日,历下区检察院认为刁继龙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作出释放通知书,对刁继龙予以释放。

  但刁继龙并未能走出看守所,同样是8月13日,历下区公安分局再次将刁继龙刑拘,这次,警方刑拘的理由是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案两判无期后撤诉:房产商被羁押7年 索回财产遇阻

  刁继龙背后曾经由自己参与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被别的企业开发,相关楼盘、商铺正在销售。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摄

  被指虚假的房地产项目

  刁继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导火索,则系上述被认为系虚假的“凤还阁院”项目。

  刁继龙被抓一个多月后的2011年8月11日,有山东省中医院职工到历下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楷康公司在没有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返本销售房屋的形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开始对此立案侦查。

  后警方以刁继龙涉嫌集资诈骗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同年9月16日,刁继龙被以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犯罪被批准逮捕。

  刁继龙被检察院指控:在公司没有取得任何土地开发手续,且不具备开发房地产资质的情况下,公开向社会出售实际并不存在的“凤还阁院”楼盘,以签订购房意向书并缴纳预付款的方式获取117名被害人资金共计3500余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

  所谓的“凤还阁院”项目是,2009年8月4日,楷康公司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燕山公司)签订一份《奥体西苑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根据协议,燕山公司将奥体西苑项目的一部分,同意楷康公司以燕山公司的名义,开发建设两栋高层建筑。

  协议显示,燕山公司办理奥体西苑项目内土地整理熟化的具体工作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所谓土地熟化,一般指完成原有房屋拆迁,并开展了一定的基础配套,使地块具备土地供应的条件。

  根据协议约定的合作方式,燕山公司具有开发资格,负责项目立项,办理《建设用地土地规划许可证》,并在土地、规划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承诺在取得奥体西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将合作项目用地独立出来办理单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协助楷康公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