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儿童传授“三从四德”错在哪儿?专家为你解读(3)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4-18 06: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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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小红: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文化传统的传授,在“古为今用”时要进行去粗取精地甄别。有些制度及观念意识,在产生时也许是合理的,是与当时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制度及观念意识常常会走向发展的反面,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如果我们不及时因时因势地改变这些制度及观念意识,对不适合发展的制度及观念意识不作清理,传统就难以更新,社会的发展就会受阻。

  张海英:要想禁止这类违规办学行为,既要从供给端入手,也要从需求端入手,更要从完善法律、强化监管入手。对这类机构,其一,可鼓励公众、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其二,像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一样进行全面排查;其三,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可依法取缔。同时,要引导这部分学生家长理性看待国学。对于确实热爱国学的学生和家长,还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开设国学兴趣班,满足这部分家长和学生的特殊需求,即以疏导的方式减少违规办学。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立法部门应该及时完善法律,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的责任,让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刘永林:从有利于长远规范发展的角度来看,须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传统文化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制度体系,聚焦校内教育与校外培训衔接、课程大纲与培训方案齐全和机构资质与师资达标等要求,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法规与政策配套的制度机制;要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与标准,何为优秀传统文化,应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走向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大纲,从而使得家长和学生在选择时有对照,使得培训机构有指导,监管机构在监督检查时有依据和标准;二是完善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监管,从事前的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的监管,尤其是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内容与形式相结合以及线上与线下“三个结合”,建立全面、动态的行政检查机制,并辅之以信息信用监管方式,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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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采写整理 本报记者 林楠特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