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什么理由不食野味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29 12: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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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徐贲 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发于2020年第7期《中国新闻周刊》

  古人早就知道野味是美味,但古人有不吃野味的禁忌。古老的禁忌不只是一些实用的饮食规则,而且还是关乎人的欲望和节制的道德教诲,至今仍然值得我们认真汲取。

  《圣经》旧约《申命记》第十四章里有详细的动物类食用禁忌,其中包括:“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鹯、小鹰、鹞鹰与其类;乌鸦与其类;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鸮鸟、猫头鹰、角鸱;鹈鹕、秃雕、鸬鹚、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我们看到,蝙蝠赫然在列。今天我们知道,蝙蝠不是鸟,但是,《申命记》里接下来的一句话是“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这就可以包括蝙蝠了。

 

  蝙蝠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食用禁忌是用否定式来表述的,它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可以吃的洁净鸟类(我们当然会想到鸡鸭鹅这样的家禽),而是不厌其烦地列举了好些不该吃的鸟类。

  这样的饮食戒律不只是关于舌尖行为的规定,更是要求人们不要因缺乏自我约束而有无知和不义之举,使他们能够与美好生活的自然理念和谐一致。

  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在《洁净与危险》一书中引用了公元前1世纪希腊哲学家斐罗的见解:“摩西的律法所禁止的正是那些最为美味的肉类。”古人知道野味是美味的,但他们并没有放任自己,而是把吃野味当作一种舌尖上的禁忌、一种人应该克制的欲望,认为“贪食”是一种不节制的欲望,对于身体和灵魂都是罪恶和危险的。

  犹太人和穆斯林遵守严格的饮食戒律,他们清楚知道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什么,在吃之前会问自己,这是“洁食”(kosher)吗?如果不是,那么就不吃。饮食戒律是精神信仰进入日常生活的一种方式,这里的“不食”与为了减肥或健美的不食是不同的。

  这两种看似相同的不食,有着不同的节制观念。

  有一次我跟一位犹太学生谈到饮食卫生的问题,她对饮食节制的理解令我印象深刻。她告诉我,她的许多朋友为瘦身减肥而节食,但很少有成功的,因为人如果只是为了有好身材而节食,难以有坚持的意志力。爱美和爱吃都是人的欲望,人很难用一种欲望去战胜另一种欲望。

  她认为,人们无法克制贪吃和滥吃的欲望,是因为他们缺乏与信仰有关的自我节制观念。她说,她自己遵守犹太饮食戒律,是因为她将之看成自己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我吃什么,不吃什么,不只是关系到我自己,而且是关系到我所相信的每一件事情。”

  也就是说,饮食节制需要放在一个更有意义的大框架中去理解。这个大框架不是单一的,宗教不过是其中之一。犹太人、穆斯林、佛教徒或许会因为宗教信仰而更容易做到有意义的饮食节制,但是没有这样的宗教信仰就不可能做到吗?我想不是这样的。

  我们不妨这样自问:如果吃野味可以不用害怕染病,人就可以吃尽天下的野生动物吗?不滥吃动物的意义仅仅是在可能得病与放弃美食之间两害取其轻吗?人在有充分肉类食品保障的情况下贪食或滥食野味,要满足的是怎样一种欲望呢?对任何一个理性和有价值判断的人来说,是放纵还是克制这样的欲望,难道不存在道德上的区别吗?

  就像只用健美的理由无法有效节食一样,只用卫生学的理由也是没法阻止人们对野味的嗜好的。人以什么理由不食野味,对什么都不相信的国人来说,是一个格外难以回答但也必须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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