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信息发布节奏获利千万 梅花生物董秘被证监会处罚
操控信息发布节奏获利千万,这位董秘被证监会处罚!
11月8日晚间,梅花生物公告公司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实控人之一孟庆山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慧兴给予行政处罚,两人利用公司公告操纵股价获利。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3年梅花生物进行定增,由于每股定价(6.27 元/股)高于“梅花生物”股价,为确保非公开发行成功,孟庆山、杨慧兴与韩某某控制的信托慧智8号参与梅花生物的股票非公开发行,并由孟庆山为信托计划本金和收益提供担保。
孟庆山要为信托计划认购的股票本金和收益负责,就意味着,不能让信托计划亏钱。
按照规定12个月锁定期,2014年3月31解禁,信托计划2014年12月到期,孟庆山等人又设立九智9号信托,受让慧智8号信托的受益权,变相延长了信托计划的有效期。
熟悉A股的都知道,2014年12月开始,A股已经慢慢进入牛市。信托计划本来在经历了一波牛市后,浮盈不少(董秘杨慧兴还因为没有在高位减持而责备胡某某)。但是,牛市来的快,去得也快,2015年6月-7月一个月的时间,浮盈全部跌了出去,甚至还出现了亏损。
对于要为信托计划本金和收益做担保的孟庆山肯定是不希望看到的,如此就有了利用公告“操纵股价”行为。
1、首先是对利空公告延期披露
2014年11月5日,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伊品生物股权,后来收购标的发生了影响收购的情况。“拟终止重组伊品生物”的信息在2015年7月9日即具备公告条件。但是梅花生物直到2015年8月12日收市后披露了前述拟终止重组信息。
2、对利好公告分节奏披露
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在此背景下,孟庆山电话联系胡某某,说服其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增持安排由孟庆山、杨慧兴负责。
2015年7月9 日,梅花生物审议通过了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2015年7月初,梅花生物半年业绩数据形成,公司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0%左右。
以上三项信息对于公司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梅花生物陆续在2015年7月9日、7月10日向市场公告前述3项信息。
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30 日,梅花生物自愿性披露了胡某某增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5年6月至7月初,杨慧兴多次催促韩某某卖出九智9号信托持有的“梅花生物”。2015年7月上旬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杨慧兴再次电话联系韩某某,对韩某某在2015年6月份的股价高点没有卖出表达不满,并表示要解除担保。
九智9号于2015年7月31日减持“梅花生物”。九智9号信托于2015年8月7日、8 月11日和8月12日分别减持“梅花生物”。截至2015年8月12日,九智9号信托将间接持有的“梅花生物”全部清空,其中2015年7月至8月的减持均价为10.10 元/股。
10元的价格减持,对于信托计划来说是盈利的,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2015年7月8日为基准日,计算违法所得,九智9号信托违法所得额1.96亿元,胡某某证券账户实际亏损1.4亿元。孟庆山、杨慧兴的违法所得为5659万元。
证监会认定,孟庆山、杨慧兴利用监管部门发布维护市场稳定的相关监管要求之时机和信息发布的优势地位,操控信息发布节奏,择“业绩预增”“胡某某增持”“设立员工持股计划”三项利好优先发布,延迟发布利空信息,并由杨慧兴实际控制胡某某账户增持股票。但与此同时,孟庆山、杨慧兴二人却通过九智9号信托减持“梅花生物”。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孟庆山、杨慧兴具有操纵“梅花生物”股价的行为。
证监会决定:没收孟庆山、杨慧兴违法所得5659万元,其中没收孟庆山违法所得3060万元,处以罚款9180万元,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公司官微
资料显示,杨慧兴,1978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联通公司枣庄分公司,2009 年加入原梅花生物,2011年1月-2017年1月担任梅花生物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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