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求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 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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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教育厅11月10日印发《辽宁省中小学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对中小学作业相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①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②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辽宁严禁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排名#。③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④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⑤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辽宁严禁家长学生代劳批改作业#。⑥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⑦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⑧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⑨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⑩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