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优酷总裁杨伟东被调查 为什么平台采购成受贿案高发地?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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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杨伟东受贿案判了。

  杨伟东,原阿里大文娱轮值主席、优酷总裁,自18年12月因经济问题配合警方调查至今,已过去两年,当时曾震惊整个文娱圈。

  《判决书》指出,16到18年,杨伟东以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人民币800余万元;令人咂舌的是,他当庭自曝每月花2万多元供养情人;最终杨伟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据媒体报道,杨涉案与其在2017年以4.2亿元向某公司采购的《木槿花西月锦绣》影视剧项目有关,该剧后来历经过改名。

  从企业高管到阶下囚,杨伟东的快速陨落发人深省。由此案引申开来,影视平台采购贪腐丛生的问题再次被摆上台面。

  近年影视采购受贿案频发,电视台更是重灾区

  事实上,影视平台采购环节的腐败案在近年屡屡见诸报端。

  自12年以来,互联网视频平台、电视台共计有不下十几位的“台长级人物”因涉受贿案被抓,且最少涉案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其中,电视台更是重灾区。

  常年来,电视剧购销与工程建设、广告投放一起并称为“广电系统三大腐败重灾区”。影视项目采购费用高昂,决定了此领域为“吃回扣”的大户。

  早在14年,辽宁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就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在职长达数十几年间(99年至12年),他曾因拥有电视剧订购决定权收受制作人、发行人贿赂人民币571万元,业界哗然。

  16年,“安徽电视台腐败窝案”更是在全社会引发激烈讨论。安徽台向来是电视剧大台,曾经3年时间便花费24亿余元采购电视剧高达327部,夸张时候每天连播十几集电视剧!然其“疯狂购剧”的行为实则是权钱交易的结果。

  从原台长张苏洲、原副台长赵红梅到原总编室主任肖融、原节目购销中心主任陶东昕等20余位领导,在购剧过程中该台“从上到下”全员受贿,金额最小的也在百万元以上。8年间(2006-2014),张苏洲受贿1139.6万元人民币,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4年。

  17年,“江苏广电购剧窝案”致领导班子集体沦陷,同时牵连到30余家影视公司参与行贿,其中不乏行业龙头公司。

  据悉,2005年至2014年间,采购部副主任江红非法收受受贿款折合人民币共计846.969万元,采购部主任张彦共收受他人“审片费”合计206万元,而这两人正是当年推动江苏卫视“大剧独播”晚间剧场成为卫视品牌剧场的核心人物。

  时间回到今年6月份,曾推动《欢乐颂》《三生三十里桃花》等热播剧登陆卫视荧幕的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陶燕东窗事发。她因投资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项目时违法收受48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电视台之外,与杨伟东级别相近的互联网大佬近年也深陷受贿案漩涡。

  15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刘春宁被深圳警方带走,他被控涉嫌两宗犯罪事实,第一宗指控为干涉电视剧《自古英雄出少年》的评级并从中受贿143万元,第二宗是他在采购《宝贝》《兰陵王》两部剧时受贿70万元。

  16年,与刘曾共事腾讯同一团队的前总监岳雨因受贿罪被执行有期徒刑9年;同年2月,前优酷土豆副总裁卢梵溪涉嫌违法犯罪被警方带走,警方认为其在负责自制影视剧项目时财务上存在疑点。

  此番杨伟东被押上法庭,引发了社会对影视剧采购领域腐败的高度关注。无论传统广电系统的电视台,还是新兴的互联网视频平台,抓反腐问题都时不我待。而在种种血淋淋的教训面前,我们首先要厘清的是采购领域腐败频发的成因。

  影视采购乃买方市场,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

  为何影视剧采购过程会滋养腐败?

  首先,我国影视剧市场是典型的“买方市场”。早在11年,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就曾披露,我国电视剧产量世界第一,但受播出平台容量所限,大部分影视剧无法播出,且作品数量多而质优者少。

  据广电总局数据显示,2011年-2015年我国电视剧生产总集数维持在1.3万-1.8万集之间,但每年播出的电视剧剧集总额却仅有9000集左右。

  当一个市场供大于求,拥有采购决定权的电视台就成了“大爷”,没有议价能力的影视剧制作方们为了讨好“大爷”,拿到平台播映的优先权,一些耍小聪明的“暗箱操作”手段就层出不穷了。

  从卫视方、视频网站方的角度来看,如何评价、筛选影视项目,各平台也许会有一定的衡量标准,但最终拥有决策权的往往还是台长、总监等最高层领导,而这就给基于人情的“暗箱操作”充足的空间。

  当“一部电视剧到底能不能播”的最终拍板权落在少数人手里,制作方人员难免想通过攀关系、讲人情的“走捷径”手段来卖项目,而拥有权力的高管一旦把持不住诱惑,徇私枉法,就坠入行贿受贿的深渊。

  一来二去成了“熟人”,通常类似的行为就不是一次两次,而是“连环作案”,这也是为什么如原安徽台长张苏洲会接连受贿巨额数目的原因。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越是大型的影视项目发生行受贿行为的几率反倒越高。其原理是,越是制作成本高的影视剧,如不能在大型平台播出付诸的亏损代价越大。

  因此,这种大制作项目在与电视台对接时常常“公然”将回扣数额也列入项目书中,软一点的方法,则是拉拢平台领导挂名项目的制作人员名号,以“发工资”的方式软性行贿。

  江苏广电、安徽广电的行受贿之所以酿成“团体窝案”,与大项目多样手段、丰厚利益输送不无关系。小电视台方面,虽行贿数额不及大电视台,但不能改变行贿行为的实质,所有的“暗箱操作”行为都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针对行业乱象,一方面,我们要放开卫视、互联网视频平台充分竞争,尽快建立影视项目采购的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以内容质量挑选精品项目,合理定价以杜绝项目中“人情买卖”灰色成本的空间;另一方面,要极力加强反腐败工作,用监督措施净化行业环境。

  陕西文化投资集团董事长王勇曾说,“我国的电视剧产业更像是一个圈子,而不是一个成熟的产业市场。”希望行业能早日摆脱“圈子”的桎梏,优化市场供需结构,让文娱圈经济犯罪活动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