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和股市 浦发银行洛阳分行被罚60万
11月10日,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行政公布多张罚单,直指浦发银行洛阳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浦发银行洛阳分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依据虚假的首付款资料办理按揭贷款,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资金流入房地产和股市等领域。洛阳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依据如下:
《中国银行(维权)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40号)第二条;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第三条;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第二十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第三条;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和第二十四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同时,浦发银行洛阳分行多位主要负责人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如下:
白起恩、王艳,对依据虚假的首付款资料办理按揭贷款行为,负有承办责任;
乔璐,对依据虚假的首付款资料办理按揭贷款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王亮、张亚楠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由,洛阳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警告。